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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实施!浙江为何专门就科普立法?
发布时间 | 2023-06-25 14:39:10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浙江首个贯彻落实《科普法》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党的二十大后,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的首个地方性法规。

  浙江为什么在此时专门就科普立法?《条例》对浙江的科普工作有哪些具体规定?与每一个浙江人有怎样的关系?

  6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就《条例》出台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围绕其中的关键问题,潮新闻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科技厅、省科协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科普事业蓬勃发展,《条例》应运而生

  在说科普之前,先说说科技。

  当今,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历史性交汇,在这一变革中,科技是关键变量。

  浙江自古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尤其是南宋定都杭州后,因政治调整、经济更新、文化重建,科技得到快速发展。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发明,一半以上都出现在宋朝。而《梦溪笔谈》的作者北宋沈括、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者毕昇,这两位中外公认的科学巨匠,都是钱塘(今杭州)人。

  谈完古,再来论论今。

  迈入新时代以来,浙江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科技创新进入了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关键阶段。“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于三大科创高地细化的15大战略领域纵新推进;国字号创新平台加速集聚,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实现零的突破,10大省实验室全面布局。

  当然,实现创新发展,除了科技创新外,科学普及是另外“一翼”。

  浙江的科普工作,素来“敢为人先”:早在2003年5月26日,浙江开全国之先河,创办“科普节”,9月20日,首届“浙江省科普节”开幕,同步开展“神舟科普展”。近年来,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银龄跨越数字鸿沟”“群团助‘双减’”,公共场馆科普化等一批科普工作或被发文全国推广,或被批准开展试点。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简称“《科普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世界上首部科普法。颁布实施二十多年来,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国家立法、地方条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为主体的科普法律制度体系,标志着我国科普工作步入法治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相继出台,科普事业蓬勃发展,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公民科学素质持续提升。

  因此,浙江出台《条例》,既是时代的召唤、历史的必然,亦是我省加强科普法治建设的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浙江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浙江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这也说明,浙江全社会对科普工作形成了广泛共识。

 

  立法历时七年,是广泛宣传、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七年

  要给一个省的科普工作立法,并不是一件拍脑袋的事。

  省科协科普部部长龙爱民介绍,浙江的科普立法工作,已经走过了7个年头。2017年开始,一批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通过建议和提案等多种形式,呼吁加快科普立法。

  为响应这一要求,省科协会同有关部门牵头成立起草小组,分赴广东、天津、山东及省内各地开展立法调研10余次,组织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省立法研究院等单位专家编制8个方面、37个专题资料25余万字,联合省司法厅等部门召开改稿会近20次,形成《条例》调研稿和立法评估报告。

  当然,《条例》的正式出台,不仅需要调研论证,更需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驶入立法正式轨道。

  2022年2月,时任省委书记袁家军在省科协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要让崇尚科学、崇尚创新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标志,积极推进科普立法,构建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同年6月,《条例》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直接提请,科普立法自此摁下“快进键”。

  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杭州、温州、嘉兴、衢州等地开展调研,征集到立法建议350余条。起草组对建议进行逐条认真研究,反复沟通论证,充分吸纳。

  9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通过后,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马不停蹄,接力而行,在再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入绍兴、台州、衢州、湖州等地,与基层一线代表、科技人员就《条例》的可行性反复论证、认真修改。2023年5月26日,《条例》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由此看来,立法的七年,是充分沟通、广泛宣传、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七年。解决了一批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凝聚形成了一批促进科普创新创新发展的广泛共识。

  《条例》有亮点,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这份《条例》有什么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梦海介绍,《条例》共有七章,五十四条,6200多字,对科普工作谁来开展、如何组织管理、资源如何开发整合、如何提升科普活动成效、如何壮大科普人才队伍等等,对新时代科普工作进行系统性制度设计。

  《条例》最大的特色亮点之一,就是将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贯穿《条例》始终,充分体现了地方条例对上位法和国家法规的细化、具体化和可操作化。

  “科普是全社会共同的任务。长期以来,科普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组织管理涉及诸多部门和单位。”田梦海说,此次《条例》将各部门单位职责尽可能明晰化,强化各级政府领导职责和重点部门(单位)管理职责。

  《条例》另一个亮点,是突出应急科普、生态文明科普、科普宣传三大重点领域科普的职责。

  田梦海介绍,浙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诞生地,条例专列单条对生态文明科普职责予以强化。

  在落实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联动发展方面,省科技厅副厅长周土法介绍,省科技厅将充分发挥科普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科普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科普对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推动科普工作创新发展。另外,还要充分发挥浙江民营经济大省优势,激励一批企业和企业家做科普。

  在充分利用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开展科普活动方面,省科协副主席陆锦介绍,去年,中国科协批准在我省湖州、萧山开展的公共场馆科普化改革试点,《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文化体育等公共场馆开展科普活动,推动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农村文化礼堂等场所增强科普功能”。

  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率先在浙江开展试点并全面推广,《条例》中明确“本省支持科普教育基地和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引导中小学生参观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另外,科普数字化改革、高新技术企业做科普,都是浙江的探索和实践,充分展示了浙江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本色。

  《条例》还就科普人员普遍关注的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科普奖励、所在单位支持科普等问题进行明确。

  “总之,《条例》的出台,既是对浙江科技、科普工作经验的凝练总结和升华,也是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为提高浙江公民科学素素、助力推进‘两个先行’的具体举措。”田梦海说,《条例》的实施,必将为全省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来源:潮新闻    | 撰稿:朱丽珍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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