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9时许,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警大队马鞍中队中队长陈永虎遗体告别仪式在绍兴市殡仪馆蓬莱厅举行。肃穆的遗体告别厅里,挽幛轻垂、哀乐低回,陈永虎的遗体安卧在鲜花翠柏丛中,上面覆盖着鲜红的党旗,洁白的交警帽放置在灵台前,大厅四周摆满了各单位部门、亲友及社会各界敬献的花圈、花篮。省公安厅、绍兴市委市政府四套班子、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委区政府、柯桥区公安分局等单位领导和民警代表、群众代表、亲朋好友驻足于此,怀着无尽的哀思,与陈永虎作最后的告别。
陈永虎,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警大队钱清中队、柯桥中队、柯北中队、马鞍中队任职,曾荣获省公安厅G20峰会安保先进个人、平安绍兴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优秀个人等荣誉,荣立三等功1次,嘉奖7次。
5月16日凌晨,陈永虎带队在柯桥区马鞍街道汇商路开展交通整治。其间,丁某某驾驶越野车强行冲卡,连闯红灯,撞坏多处护栏,绕了一圈又转到整治路段时,陈永虎果断示意停车,可丁某某直接驾车撞上陈永虎,将其顶在引擎盖上拖行700余米,致其严重受伤。经全力抢救无效,陈永虎因公牺牲,年仅48岁。
从警27年来,陈永虎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忠诚践行着“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奋战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第一线。他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出色完成了全省首批“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他无私奉献、日夜奋战,一心服务群众,全力保障交通安全,直至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从警生涯深刻诠释了“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我一直认为当警察成为‘英雄’的时候,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在‘忠诚’的本能下,做了一件骨子里认为应该做的事。”生前,陈永虎曾这样表达他对忠诚的理解。
“父亲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就像其他的人一样,孝敬自己的父母,是一个平凡的好儿子;珍视自己的妻子,是一个平凡的好丈夫;关爱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平凡的好父亲。终其一生,他有着一份平凡的职业,每日做着平凡的工作。或许与别人不同的是,他珍视这份平凡的职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竭尽全力做好这份平凡的工作……父亲他是一个英雄,一个平凡的英雄,我为失去这样一位父亲而感到悲痛,也为曾经拥有这样一位父亲而感到自豪。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英雄。”陈永虎的儿子陈立波在仪式现场噙泪哭道。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在仪式现场,绍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汤文全宣读了追授荣誉称号决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魏明宣读公安部唁电,全体人员手持白菊依次缓步瞻仰陈永虎同志遗容,献花后三鞠躬致敬。
草木含悲送忠魂。11时30分,车号“浙D0110警”的警车载着陈永虎骨灰,缓缓驶出殡仪馆,前往河塔村南山公墓,英雄民警自此长眠于此。从殡仪馆到河塔村南山公墓的25.6公里道路上,9辆警用摩托车闪烁着警灯在前面开路,这也是陈永虎27年从警生涯中他最为熟悉的交通工具。
十字路口,灵车驶过,执勤交警肃穆敬礼,市民自发地聚集在道路两旁,路过车辆自动鸣笛致哀。在道路两旁,社会各界自制“英雄一路走好”“向英雄陈永虎同志致敬”“用生命诠释忠诚与担当”“柯桥英雄陈永虎一路走好”等挽联,表达对英雄的无限敬意。
血染沃土,魂耀金盾。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陈永虎把安全留给了群众和战友,把危险全部扛在了自己身上,将忠诚永远定格在了执勤路上!
日前,省公安厅追评陈永虎同志“最美浙警”;中共绍兴市委决定追授陈永虎同志“绍兴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柯桥区委追授陈永虎同志“柯桥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柯桥区委、区政府追授陈永虎同志为“柯桥区劳动模范”称号。
来源:平安时报 | 撰稿:董文骐 通讯员 杨迪 陈谊 | 责编:韩辰霄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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