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创 专题 新经济 曝光台 中国访谈 中国三分钟 冲浪特殊资产 潮评社 温州 绍兴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庐 文娱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新闻详情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 | 2023-02-18 15:43:40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和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

  本决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社    | 撰稿: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