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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两个月 明年1月1日起这类车不得上路行驶
发布时间 | 2022-11-05 08:55:29    

  你的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吗?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也就是说,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如果继续违法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处以300-5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被没收车辆。

  非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存在违法行驶、交通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一度成为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2020年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立法两年来,各地抓住《条例》实施契机,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严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冲剌阶段。

  交警部门提醒,为切实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消除安全隐患,请大家抓紧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避免出现集中置换导致货源不足、上牌等候时间长等情况。 

来源:浙江日报    | 撰稿:王晨辉 施力维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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