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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浙江电价要调整?谣言!
发布时间 | 2022-11-02 08:54:38    

   最近网上在传一则关于电价的消息:12月1日起浙江电价要调整。

  11月1日小时新闻记者从国网浙江电力获悉,这是假的。

  电价是怎么定的?

  电价政策以国家发改委、浙江发改委相关文件为准,且会通过政府网站、网上国网等官方渠道进行公示。

  目前浙江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仍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7号)为准。

  因此,近期浙江居民生活用电没有调整。

  带大家了解一下浙江电价。

  ●阶梯电价

  目前浙江省对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实行阶梯电价制。每年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为:

  第一档,年用电量0—2760千瓦时,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

  第二档,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为0.838元/千瓦时。

  ●峰谷电价

  对于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按高峰、低谷合计电量执行阶梯电价。目前居民峰谷电价标准为:

  峰时段:8:00-22:00

  峰时段年用电量在第一档(0—2760千瓦时)的电价为0.568元/千瓦时;

  在第二档(2761—4800千瓦时)的电价为0.618元/千瓦时;

  在第三档(48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价为0.868元/千瓦时。

  谷时段:22:00-次日8:00

  谷时段年用电量在第一档(0—2760千瓦时)的电价为0.288元/千瓦时;

  在第二档(2761—4800千瓦时)的电价为0.338元/千瓦时;

  在第三档(48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

  ●一户多人口电价

  针对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选择申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或者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若申请合表电价,则无需再执行阶梯电价,不管用多少电,电价都是0.558元/千瓦时。

来源:钱江晚报    | 撰稿:黄伟芬 通讯员 张子凡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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