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逼近,对此,经省农业农村厅渔业防台指挥部研究,浙江于9月11日14时启动全省渔业防台IV级应急响应,要求所有海上作业渔船于13日中午12时前到港避风。休闲渔船停业、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具体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截至9月11日晚,该省北纬27°以南(浙闽海域交界一带)作业渔船已经全部回港避风。
据悉,目前,各设区市正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渔船海上分布情况,通过“浙渔安”系统等各种方式将台风信息传达到所有渔船和海上涉渔作业人员。并提前制定渔船分批次撤离计划,引导辖区渔船到台风影响轻或抗风等级高的渔港避风。各地落实船籍港管辖原则,异地避风渔船正加强与渔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协调对接,以便及时有效回港避风。
响应启动后,沿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已开启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值守检查抽查制度,安排应急处突值班力量24小时待命,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并上报。
来源:浙江新闻 | 撰稿:辛文 | 责编:赵慧子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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