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升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近日丽水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每人800元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合计5612万元。
同时,7月我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1%;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同比上涨5.7%。我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已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市民政部门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三老人员、支宁返丽人员进行物价补贴每人发放57元,低保边缘户每人发放29元,合计496万元。目前,各地民政局正在有序发放,预计月底前发放到位。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契机,全面统筹社会救助资源,织密民生兜底安全网,让社会救助更有精度!让社会救助更有温度!
来源:浙江在线 | 撰稿: | 责编:罗卿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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