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问题在近年来被高度重视起来。这是基于这样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有些省份年净增人口已经出现负数!即出生人口数低于死亡人口数,因此出现这种人口净减少的趋势。
8月12日,浙江出台一项“实施意见”旨在优生优育,鼓励生育。并把养育、教育等“后续”环节一起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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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全名为《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12日正式发布。
其内容涵盖了生育、养育、教育的一些重要的节点政策。生育是基础,养育、教育更重要。
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浙江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浙有善育”形成共识,出生人口中三孩占比得到提高;到2035年,群众优生优育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实施意见”?
基于的现实是,浙江省虽然是人口净流入的省份,但育龄人群呈现“不想生、生不动”的态势,从总体和长远来看,人口发展形势也需引起高度重视的。”
《实施意见》提出的一揽子政策举措,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涵盖了生育全周期各阶段。
显然这是考虑周全、有利于鼓励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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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每一个政策项下,都有务实的政策细则做解读。大凡罗列如下。
夯实优化生育基础。包括确保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加强政策有序衔接、开展“浙有善育”建设工作。
加大支持生育政策激励。包括强化生育服务保障、优化生育休假制度、完善托育服务体系、降低养育教育成本、保障女性生育权益。
加强优生优育技术支撑。增强妇幼健康筛查能力、规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推进生殖健康科技攻关。
树立开放和谐育儿风尚。加快优质公共服务城乡共享、鼓励市场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参与人口发展作用、重视新时代家庭观念引导、提高数字化改革服务生育水平。
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监测研判、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工作督导。
在每一个主题下,都是可以非常方便操作的具体政策、措施。
比如女性生育保障权益。对因歧视产后返岗女性而受到行政处理或处罚的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符合条件的失业女性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孩子的教育养育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比如,适当提高0—6周岁婴幼儿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针对多孩家庭,浙江将推动落实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园)“长幼随学”机制,三孩家庭子女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实施意见》提出应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适度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如此等等,都与现实暴露出来的疑惑和问题相对应,解决痛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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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周期包括的环节很多,细节更多。
近几年生育明显开始下降,这与各类“成长”成本不无关系。生育之后的养育和教育成本让不少家庭“望而生畏”,一胎就会给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尽管政策很快开始鼓励生育二胎甚至三胎,也曾有专家自信地预测将迎来一个人口出生高峰期。而事实几乎恰恰相反,出现一个小波峰后,随即再度平缓,直到现在并无出现“高峰”的趋势。
在压力巨大的现实面前,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做支撑,三胎几乎没有可能。最极端的例子也会逐步成为一种“潮流”:丁克家庭,根本不准备生育。
这种因为养育、教育等综合成本压力下出现的“怪”现象,一旦成为趋势或者成为社会可以坦然接受的习惯,那么距离人口逐步增长、良性循环的期望就会越来越远。而新生人口的减少显然会加快老龄化社会来临的速度,“未富先老”的严酷现实会影响一个国家的正常进程。
这是一个链条,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影响整体运行的是否畅通。只有通盘考虑,看重细节,完善整个环节,才能使得社会运行能够长期顺畅。这也是一个综合工程,不是单一的政策可以解决所有有关生育的问题,这需要整个生育周期都能有政策做“通畅”的利器,任何一个“坎坷”都会影响到生育及人口布局的正常。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鹰 | 责编:戴翎冉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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