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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评社 | 违背社会公德 损失自行承担
中国网 · 陈鹰 | 发布时间2022-07-20 11:19:02    

   近日,杭州市一则法院判决让人们警醒,在再次懂得了法律的严肃性的同时,对于法律判决对公民行为的引领作用有了切肤之感。

  如果说它的起点是公民法律意识在逐步提高的话,那么,这个判决结果更能触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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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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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情节很简单。这在公民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

  去年5月,杭州的周先生办事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离开时,他发现停车场的绿化带护拦处有一缺口,可以直接穿行前往马路,比走大门节省不少路程,于是一边接听电话,一边往花坛里行走,一个不当心摔倒在地,身上擦破了皮。

  事发后,周先生认为,花坛内的塑料窨井盖没有盖好,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7000余元,其中包括当天身穿的一条品牌牛仔裤1500元。

  那么,原告为“抄近路”不慎摔伤,物业公司是否需承担侵权责任?

  这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02

  昨天的一则新闻报道将这个事件的结局揭开。题目是“男子抄近路摔伤向物业索赔7000余元 法院:违背社会公德自行承担损失”

  文中说,近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周先生为贪图方便,自甘风险,擅自闯入,行走匆忙且过程中接听手机;其次,周先生提供的照片等证据也无法证明其摔倒受伤系窨井地下设施造成。周先生任意踩踏草坪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因此,周先生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这个结论,让多数人们心里的纠结和疑惑立马消失、解除。

  尤其是最后一个理由——任意践踏草坪这种不文明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明显是要为社会道德加一层法律保障。

  03

  社会公德与法律保障一脉相承,前者的弘扬需要后者一路护航。这种例证,正面的、反面的都曾有过。

  尤其是涉及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行为,社会道德是“宽松”约束,法律强制是“硬性”制约。前者往往靠一个公认的价值观,通过自我管理来规范自身行为,而后者则是强制性的规范,“非如此”则“不可”。

  特别是曾经有过的几起涉及到见义勇为行为的案例以及法律的判决,曾引起过社会道德的滑坡和人心的冷漠。而纠正起来需要漫长的时间。甚至直到今天,涉及见义勇为行为,人们总还是小心翼翼。这不光是有过影响全国的“前车之鉴”,更因为在后续保障方面法律显现出来的无奈甚至无力。

  如果法律判决没有加固社会公德堤坝,那么,社会公德很容易失去防线。这是被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了的。尤其在这个公民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凡事问问法律的年代,任何一个关涉社会道德案件的法律判决结果,都会对公民的日常行为产生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影响。

  任何司法都有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是坚守还是微调法律条文,需要科学决策和理性判断。一个无可辩驳的前提是,它一定要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而进步。把古老的文明与现实的观念统领起来,营造一个法律保护下的和谐社会,正是一切法律变革或坚守所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

  就如这个案件判决所遵循的就是:任意践踏草坪,违背社会公德,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鹰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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