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房地产宽松政策出台,就会引发市场的激烈反应,而“炒”这个词也往往会紧随其后。时至今日,政府现实的目的是让房地产市场真正健康起来。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包括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支持优先购买共产权住房、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住房产品供给等方面内容。
《意见》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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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这项针对性很强的政策指向,其真正目的是要惠及多孩家庭。这些政策具体化为——
支持市县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公租房户型选择、租金和公租房租赁补贴上予以适当照顾。
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选择租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三孩家庭出租的,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85%确定租金。
支持优先购买共产权住房:鼓励对符合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对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
对三孩家庭申请贷款,不纳入轮候,优先予以发放。
适当提高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结合各地实际提取限额可上浮50%。
其他还有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创新完善标准规范等辅助措施。
可以说,这是一个配套比较完整的系统性支持。
02
将房地产的精准优惠政策与鼓励生育结合起来,是近一年来许多地方都在探索的一条路径。重点在于生育,房地产只是作为手段。而以往许多节点上房地产主要是用来“救市”的。
浙江为这些家庭发放的政策“礼包”,涉及租赁、住房、公积金等。都是实实在在的优惠。
这也源于“浙江善育”目标下各类政策措施互为联动,将人口发展合理需求和经济要素结合到一起,朝着有利于创建未来社会格局的方向前进。
“浙有善育”应用重点是,面向0-6岁婴幼儿和适龄婚育妇女,贯通“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四个环节,重点打造善育集成便民服务“一链直达”、人口形势监测预警“一链统览”,助力构建“恋而优婚、婚而优生、生而优养、养而优教”四大愿景。
房地产只是其中一个支持环节。这个环节因为过去“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而格外引人注目。
03
人们之所以对于房地产政策格外敏感,是几十年来这个风起云涌的市场除了造就每一座城市林立的高楼大厦,更无意中推动了主要城市房价的扶摇直上。
在中国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同时,房地产政策开始反复强调“房住不炒”。这基于一个不得不面临的现实:房地产的基本属性被潜流改变,居住功能被越来越多地注入了金融属性。
“居者有其屋”是一个最为理想的状态,这需要不同力度的政策倾斜。让政策发挥其最优最佳功能,正是许多地区殚精竭虑的。
这个“意见”是对“浙江善育”大目标的具体落地措施之一。它和其他政策一起,服务于“恋而优婚、婚而优生、生而优养、养而优教”的链条,将这些愿景注入具体的实践中。
这个主要针对三孩家庭的“倾向性”惠民政策,既考虑到多孩家庭最现实的居住需求,也考虑到未来社区建设。
在未来社区建设中,将“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和社区照护驿站,要求设施完备,安防监控设备全覆盖”,作为约束性指标。
并且依托数字社会和浙里未来社区在线,加快“浙有善育”场景应用在未来社区精准落地。
这些,都是在“浙江善育”的大框架下对于房地产政策的微调,使之真正成为有利于和谐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去除其掺杂的太多的金融属性,回归其“居者有其屋”的服务功能,利用其强大的效用为“浙江善育”的美好愿景服务。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鹰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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