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浙江省直公积金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帮助浙江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并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从1200元/月提升至1500元/月。以上优惠政策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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