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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县燃爆事故:3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刑拘
新华社 · 刘良恒 谭畅 | 发布时间2022-06-03 10:37:49    

   湖南长沙县公安局2日通报,当地一早餐店1日发生火灾并引发燃爆事故,警方迅速对该起事故立案侦查,3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经查,周某(男,51岁,长沙市开福区人,长沙中帆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舒某(女,34岁,长沙县人,涉事早餐店店长)、邹某兰(女,41岁,新化县人,涉事早餐店股东)在该起燃爆事故中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6月2日,长沙县公安局依法对上述3人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1日6时30分许,长沙县一家餐饮门店发生火灾并引发燃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3人受伤。

来源:新华社    | 撰稿:刘良恒 谭畅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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