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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经纪人员不得雇佣营销号发布拉踩引战等信息
中国新闻网 · | 发布时间2022-05-30 14:06:47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撰稿: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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