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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苗支出在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内
人民日报 · 孙秀艳 | 发布时间2022-04-03 09:56:45    

   2021年2月,国家正式启动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疫苗采购和接种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同时国家医保局临时承担了与企业谈判磋商疫苗采购价格的工作。

  居民免费接种疫苗初期,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企业少、产能不足,全球范围内供求矛盾非常突出。

  国家医保局反复沟通协调国内疫苗生产企业,首轮将灭活疫苗采购价格降到不超过90元/剂。后又多次与企业磋商,推动企业连续降价,先后降至40元/剂、20元/剂左右。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生产能力强、供应量大的疫苗生产企业免费提供疫苗6亿剂。近期,国家医保局已再次组织与企业谈判磋商,新的议定价格已降至更低水平。

  目前,我国已经接种32亿剂次疫苗,疫苗费用1200余亿元,疫苗支出费用在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内。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相应的费用保障工作。

来源:人民日报    | 撰稿:孙秀艳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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