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3月30日嘉兴嘉善发现的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所就职的饭店的老板娘确诊新冠”。经嘉善县防控办核实,该消息不实,为谣言。
根据《嘉兴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谎报疫情,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做好自我防护,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官方发布为准!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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