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发布警方通报,刘某兰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未主动向社区报备,且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造成社会传播严重危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通报如下: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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