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最新原创 专题 新经济 曝光台 中国访谈 中国三分钟 冲浪特殊资产 潮评社 温州 绍兴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庐 文娱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新闻详情
突出浙江优势和特色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通过
中国网 · 丁萨 通讯员 王彩虹 | 发布时间2022-03-22 10:46:52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72条,从管理体制、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新型国际贸易促进、国际航运与物流枢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示范与先进制造业集聚、要素保障与监管服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

f63b57d5d9a053d58c29e7aa835aa831.jpg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图

  2017年4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全域位于舟山。

  2017年12月27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四年多来,在理顺管理体制、围绕推进各项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任务、优化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法律支撑作用,在《条例》的规范引领下,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丰硕,完成了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2020年8月30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以下简称《扩区方案》)。扩区后,浙江自贸试验区新增宁波、杭州、金义三个新片区,面积扩大至239.45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从1.0版本的聚焦油气全产业链拓展到2.0版本的“五大功能定位”,即着力打造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随着扩区后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改革任务以及事权下放要求、制度创新需求、法治保障诉求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有必要对《扩区方案》等政策文件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内容进行梳理,修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的《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围绕“五大功能定位”和数字化改革要求进行制度设计,突出浙江的优势和特色。

  在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方面,《条例》指出,支持自贸试验区与杭州城西科技创新大走廊、宁波甬江科技创新大走廊、浙中科技创新大走廊等开展协作,推动数字产业联动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产业,推进先进制造业集聚、产业链协同、供应链高效等。

  《条例》指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应当根据国家确定的功能定位,坚持首创性和差别化发展,突出自身特色,加强联动协同,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并对舟山片区、宁波片区、杭州片区和金义片区进行了具体明确。

  《条例》还指出,要健全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机制,推进自贸试验区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联动创新区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形成省域全面开放新格局。支持自贸试验区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依托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增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来源:中国网    | 撰稿:丁萨 通讯员 王彩虹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来源:中国网    | 撰稿:丁萨 通讯员 王彩虹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