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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规定私自外出 桐庐二人被处罚
钱江晚报 · 边程壹 | 发布时间2022-03-20 10:17:50    

  眼下,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极个别市民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

  近日,桐庐县公安局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巡查时,发现城南街道男子何某某、凤川街道男子华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规定私自外出。3月19日,桐庐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二人作出治安处罚。

  3月19日,市民徐某某在进入城南街道某商城时,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等相关防疫工作规定,扰乱正常防疫秩序。对徐某某的违法行为桐庐县公安局已受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疫情警报一日不除,防疫之弦一刻不松。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唯有同舟共济,才能尽早战胜疫情! 

来源:钱江晚报    | 撰稿:边程壹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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