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指标体系,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试点。
根据《意见》,浙江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林业碳汇,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施科学绿化,组织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有效增加森林面积。积极加强中幼林抚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培育、美丽生态廊道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蓄积量。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加强对林业碳汇的科技支撑,不断提升林业碳汇能力。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61.5%,森林蓄积量达到4.45亿立方米。
同时,《意见》提出增强海洋湿地等系统固碳能力,积极推进大型海藻、红树林等海洋碳汇开发利用,综合开展各类蓝碳试点项目。加快推广浅海贝藻养殖,探索发展海洋碳汇渔业。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注重陆海统筹,增加沿海城市海洋碳汇资源储备。强化湿地保护,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对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增强湿地固碳能力。
《意见》明确,力争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碳中和长效机制全面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
来源:中国网 | 撰稿:浙江自然资源 李风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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