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起,仍不按标准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来源:中国蓝新闻 | 撰稿:辛文 | 责编:卢桥辉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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