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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男子冒充车主盗卖路边“报废车”,获刑一年三个月
澎湃新闻 · 葛熔金 通讯员 赵柠柠 陈锡 | 发布时间2022-02-07 15:17:42    

   车辆功能老化无法使用后,有些车主就将车辆随意停在路边,宁波一名男子就盯上了这些报废车。2月7日,澎湃新闻从宁波慈溪市检察院获悉,经该院公诉的一起盗窃案近日宣判,男子徐某冒充车主出售路边车辆,被法院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徐某是一名惯犯,曾在2006年至2020年间多次因盗窃罪、抢夺罪和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等罪名被行政拘留或判刑。2021年10月下旬,徐某刚刑满释放两个多月,仍处无业状态,一天他乘坐公交车时看到路边停着一辆破旧的农用车,想到看守所同监室室友说“路边的破车卖掉一般不会被发现”,就打起了这辆农用车的注意。他找来收废品的小张,将其带到车边说“我这个车在这里停了三年了,停着也没用,想当废品卖了”。在只提供身份证,未提供行驶证的情况下,二人以3500元成交。第二天,车主路过这里,发现自己停放的农用车不见了,随后在一家废品收购站发现了自己的车子,此时车子已被切割成两半,车主随即报警。经查,徐某还谎称有报废车辆要卖,将另一辆停放在路边的面包车以1300元的价格通过网络将车卖给了汽车报废回收厂。

  检察官提醒,车辆报废厂回收时务必要求车主提供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仔细核实,不能一收了之。

来源:澎湃新闻    | 撰稿:葛熔金 通讯员 赵柠柠 陈锡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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