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公示公告,拟推荐“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浙江诗词大会”“浙江省青少年媒介素养大赛”“‘阳光成长·美育之江’浙江省学生美育成果展示活动”4个项目为浙江省2023年拟新增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
近年来,省教育厅持续加大对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规范管理力度,从2019年开始审核并公布进校园竞赛项目名单。
根据《浙江省进入中小学校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细则(试行)》所称的竞赛活动,主要指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科技创新类、艺术体育类竞赛等活动。
进入中小学校的浙江全省性竞赛活动坚持公益性,不得向参赛学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该《管理细则》,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竞赛活动的获奖结果,视为中小学生的荣誉,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非学科类竞赛活动的获奖结果,可作为中小学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的参考依据;但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学科类竞赛活动的获奖结果,一律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参考依据或门槛条件。
来源:温州晚报 | 撰稿: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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