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绍兴市上虞区高效精准规范落地困难企业社保款返还政策,努力念好“服务经”,把政策“及时雨”洒到符合条件的困难民营制造业企业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累计为2700余家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社保返还款2.4亿元。主要做法是:
一是行动迅速有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中“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条款要求和全省人社系统会议要求,我区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人社局、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各部门职责任务,研究布置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具体工作,明确在3月底前把企业社保费返还到位,并把相关政策信息通过“企服宝”软件及政府网站通知到全区12000余家注册企业。
二是手续申报便捷。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中间环节,上虞区组织申报中善做“手续减法”,明确“一张表”申请,实行大数据抓取和企业申报同时进行,提高效率,保证进度。企业只要填写《上虞区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申请表》,填清楚纳税识别号、企业受困类型、裁员情况和开户账号等关键信息即可到区人力社保便民窗口申报。
三是利用数据跑路。在该项工作中,积极倡导数据先行,在企业申报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步筛选。结合企业上报的申报表,各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分析,把大数据技术体现在每一个环节审核中,做到了“慧眼精准识困”。在实际操作中采取“倒做法”进行审核,即区人社局首先根据裁员率低于5%的标准进行筛选,通过大数据技术共筛选出9005家符合裁员条件的企业。在此基础上,区地税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也充分利用各自系统大数据条件,一个环节一个环节逐项进行审核,排除国有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和烟草加工业、石油化工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水泥业、造纸业企业等行业。之后又通过数据对比,对2017年、2018年参保数据为0的505家企业进行剔除,最终产生2791家困难企业公示名单,于22日至26日通过“企服宝”和网络公示。
四是做到风险可控。通过企业申报和数据比对,排除部分注册信息不真实企业,通过“企服宝”软件和网上公开公示,方便企业获取信息,便于及时补充申报材料,也有利于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使资金发放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同时对公示异议企业和存在企业行业类型界定不清、贸易摩擦影响标准界定不清、企业存在关停和拆并情况的261家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在资金发放中,严格遵循基金审核、报批规范程序操作返费,并按“一公开、双随机原则”监督检查,最大程度确保社保款资金返还的透明度,实现风险可控,并提高利用绩效。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 | 责编:陈童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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