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浙江省11个设区市全部入围,成为全国唯一“无废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的省份。
“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2019年,浙江省绍兴市先行先试,成为国家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0年,浙江在全国率先推进省域层面“无废城市”建设,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两年多来,浙江全省上下深化制度创新,优化推进机制,强化治理能力,细化工作举措,固体废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引领性的重要成果,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实践经验。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要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经生态环境部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十四五”时期浙江所有设区市开展国家“无废城市”建设。
下一步,浙江将以数字化改革为总牵引,深化“十四五”时期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努力打造引领性、普惠度、获得感的“无废城市”建设精品,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网 | 撰稿:丁萨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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