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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新规实施后桐庐查处首例违规案
中国网 · 俞舒珺 通讯员吴新宇 应钢 | 发布时间2016-02-04 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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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国网2月4日讯 今日,杭州桐庐警方查处了一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这是《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今年正式施行以来,桐庐查处的首例违规案件。
  
  1月28日上午,桐庐县公安局分水派出所根据前期检查的线索,防区民警带领人员前往分水镇东溪村铁路坑一带,在一户出租房内进行检查,当场查获4名外地来桐务工人员未按相关要求办理暂住证,且居住时间均已超过3日以上。针对该情况,民警当场向房屋出租人张某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照规定登记、报送相关房屋出租信息,责令其三日内改正。2月2日上午,该所民警再次上门对该处出租房进行复查,发现房屋出租人张某对上述问题仍未改正,遂将其传唤回分水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按照《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张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这起案件是分水派出所按照《规定》对于房屋出租人处罚的首例案件,也是桐庐县范围内的首例案件。
  
  自《规定》颁布施行以来,桐庐县公安局积极落实“五个一”措施宣传推广:即召开一次房东大会、发放一批宣传资料、悬挂一条宣传横幅、组织一场媒体报道、组织一轮业务培训。
  
  “分水这起案件的顺利查处,可以说是打响了我县范围内的第一枪。下一步,我县公安、消防以及相关部门将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并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出租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桐庐县公安局基础防控大队长钱雪军介绍,公安机关将紧紧抓住《规定》出台施行的有力契机,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来源:中国网    | 撰稿:俞舒珺 通讯员吴新宇 应钢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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