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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桐庐两男子暴力袭警 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中国网 · 俞舒珺 通讯员吴新宇 裘庐锋 | 发布时间2016-01-13 09: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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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国网1月13日讯 1月11日,杭州桐庐两名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桐庐警方呈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近日,两人因“暴力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1月6日晚,桐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原来有市民报警称城南街道春江西路朝霞美食街附近路段有车辆违法停车,导致部分路段被堵。值班交警赶赴现场后,发现现场有两辆违停的车辆是新车,系无号牌违章车辆,交警无法联系车主。为疏通道路,现场执法交警联系拖车前往拖离违停车辆。当拖车赶赴现场后,美食街突然窜出两名醉醺醺的男子,上前质问交警为什么要拖车。现场交警依法表明身份,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证明系车主,并告知对方警方找到车主可以不用拖车。没想到,其中一名身材较胖男子出口辱骂,并伙同另一名较瘦男子上前推搡,其中较胖男子抱住较瘦男子挨近交警身边后,突然用膝盖顶撞交警下身,交警被身旁群众扶住后没有摔倒。

派出所增援警力和120急救车先后赶赴现场,这两名男子随后被增援民警抓获。经查,陈某,男,1983年出生,桐庐县横村镇人,王某,男,1986年3月出生,临安市潜川镇人。经询问,两人陈述当晚陈某喝了干红和干白各一瓶,王某喝了一瓶多干红,都喝高了。

经审查,陈某与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桐庐县公安局将涉嫌妨害公务罪的陈某和王某两人刑事拘留,并于昨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醒: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作者:俞舒珺 通讯员:吴新宇 裘庐锋)

来源:中国网    | 撰稿:俞舒珺 通讯员吴新宇 裘庐锋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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