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网1月3日讯 今日,杭州桐庐县公安局依法对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刑拘延长手续。原来这名窃贼在彩票站偷彩票中了奖,竟然胆大包天还跑去领奖,万万没想到的是警察已经在等他了。
据悉,犯罪嫌疑人钱某某,1969年出生,浙江龙游人。2004年以来,一直在桐庐县横村镇打工。2014年9月,钱某某在横村镇方埠菜场门口盗窃电瓶,被警方抓获后,行政拘留了12日。2015年3月,钱某某在横村镇一家针织厂盗窃电动车又被警方抓获,因盗窃罪又被行政拘留15日。然而,钱某某仍不知悔改。近日,他居然将贼手伸向了彩票站。
上个月19日上午,他在横村镇一家彩票店买彩票,连续两次买彩票,刮出来都没有中奖,运气不好心情也差,钱某某在第二次刮完彩票之后,呆在彩票店晃悠。趁老板一个不注意,从柜台里偷出几张“绿翡翠”刮刮卡彩票,然后一溜烟跑回家,一口气将彩票全部刮出来,发现一张也没有中奖。当天下午,他又跑到彩票站,故技重施又偷到了“砸金蛋”刮刮卡一大叠。得手之后,钱某某还在彩票站滞留了一会儿。直至老板发现彩票被盗了,他还在彩票站装作若无其事地和大家聊这个小偷真厉害,大家都没有想到真正的小偷居然是眼前这位神色自若的钱某某。老板开始查监控的时候,钱某某感觉有点不自在了,借故离开了彩票站。
回到家之后,钱某某马上拿出这叠偷来的彩票。虽然连续挂出好几个小奖,总奖金80元。钱某某不敢在横村镇的这家彩票站兑奖,特地跑到了桐庐县城。但钱某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彩票都是有编号的,他不管到哪儿去领奖,都会被警方发现。同时,他作案的这家彩票站的监控视频也没有放过他。
上个月月底,钱某某被抓获后,对盗窃彩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平时他非常热衷于玩彩票,但一直没中过什么大奖,这次偷彩票,当然能够中个大奖自然是最大的盼头。1月3日,桐庐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呈请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若认为需要逮捕的,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彩票是一种特殊的有价证券,属于盗窃罪犯罪对象,盗窃彩票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偷来彩票中奖领奖计入盗窃金额,像钱某某这样偷了彩票还领了奖金,奖金数额要计入盗窃总额。
来源:中国网 | 撰稿:俞舒珺 通讯员:吴新宇 邵汉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