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温州市一霖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下称一霖医美门诊部)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10.515万元。
去年8月10日,鹿城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对一霖医美门诊部位于市区划龙桥路655号仁信大厦的经营场所检查时,现场发现了7支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Y型)及1台调QNd:YAG激光治疗机已超过有效期,同时均未放在不合格区,而激光治疗机在超过有效期后仍有使用记录。
鹿城区市监局执法人员进一步查明,一霖医美门诊部该经营场所的相应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Y型)是2020年10月19日从我市一医疗器械公司以每支7元的价格共购入50支;1台调QNd:YAG激光治疗机则于2021年5月购自我市另一家医美门诊部, 经厂商确认该治疗机的出厂价为3.5万元;同时,一霖医美门诊部也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执行医疗器械养护记录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鹿城区市监局于本月19日对一霖医美门诊部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且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已过期的7支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Y型)和1台调QNd:YAG激光治疗机,同时处以罚款10.515万元。
来源:温州都市报 | 撰稿:记者 郑俊杰 | 责编:金雨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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