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编制出台了《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规划》(下称《规划》),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推动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出台背景
2017年,全省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增加值3745亿元,占GDP的7.2%,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和生产力指数位居全国第4位,影响力指数位居全国第3位。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做出建设文化浙江、打造万亿级文化产业的战略部署,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大会进一步明确规划建设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之江文化产业带,为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战略支撑。
之江文化产业带的规划范围以钱塘江杭州段为轴线,以上城、江干、西湖、滨江、萧山、富阳等6个沿江分布的城区为核心,是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沿阵地。
之江文化产业带
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
打造“一带四基地”,即以之江文化产业带为空间形态,集成数字文化产业基地、影视产业基地、艺术创作产业基地、动漫游戏产业基地等产业功能,打造成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带和参与省际乃至国际文化产业竞争的重大平台。
➤发展目标
近期(2018—2022年),力争到2022年,之江文化产业带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800亿元左右,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以上。
中期(2023—2025年),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左右,占全省比重突破15%。
远景展望到2035年,区域文化产业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前列,成为辐射带动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和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产业集聚地。
《规划》明确提出之江文化产业带的空间布局,即“一带串联、一核引领,构建‘一带一核五极多组团’的空间开发格局”。
➤“一带”:之江文化产业带。以钱塘江(杭州段)为依托,富阳区富阳大桥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江段为核心轴线,串联起区域内的产业基地(组团)、文化企业、文化金融机构、文化服务发展平台、文化教育艺术单位及各类文化设施,构建拥江发展格局。
➤“一核”:之江发展核。包括之江转塘及紧邻的富阳银湖区块,聚力打造高能级的数字文化产业平台,大力发展数字内容、影视文化、演艺娱乐、艺术创作等产业,使之成为之江文化产业带的核心引擎和抢占全球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制高点的重大平台。
➤“五极”:滨江(白马湖)、奥体(湘湖)、上城、九乔、富春五大发展极。整合沿江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围绕四大基地建设,谋划建设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11个特色文化产业组团。
实施路径
——数字文化产业领域
建设之江数字文化产业园,推进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打造数字传媒全国高地,创建国家音乐产业示范基地。近期重点实施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杭州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上城园区、世纪城音乐产业基地等13个重大项目。
——影视文化产业领域
着力打造世界级影视娱乐内容创意中心,建设之江国际影视产业集聚区,高起点谋划建设电影学院。近期重点实施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杭州总部、浙江国际影视中心等7个重大项目。
——艺术创作设计产业
筑强国内艺术教育重地,创建全国创意设计集聚地,培育区域性艺术品交易中心,打响国际文化演艺品牌,构建世界级文化休闲旅游线路。近期重点实施之江文化中心、演艺小镇等8个重大项目。
——动漫游戏产业
实施动漫游戏产业提升专项行动,高标准推进“一节一馆”建设,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近期重点实施网易杭州研发中心三期、中国动漫博物馆等4个重大项目。
政策保障
➤四大支撑:完善文化金融、文化科技、文化人才、文化贸易四大支撑体系。
➤三大突破:从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力求突破。
○财政政策
2018年起5年内,之江文化产业带核心区内新投资的文化企业按规定程序审核认定后,缴纳税收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其当年增收上交省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发挥好省、市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研究组建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专项基金。
○税收政策
文化类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以及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规定比例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土地政策
2018年起5年内,经省政府批准的之江文化产业带核心区享受与已验收命名的省级特色小镇相同的土地政策。
(作者系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来源: 《今日浙江》杂志 | 作者:来颖杰 | 责编:赵晓霞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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