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项涉及民生的改革都会掀起波澜并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
3月28日,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旨在以更合理的方式引导学籍管理趋于合理、适应民众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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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翻一页,浙江类似的改革是在2017年。当年,印发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全省学籍管理工作,为学校学籍管理提供了依据,简化了办理流程。
但随着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迈入新阶段,原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诸多方面已无法适应教育教学改革新要求。这就是这次改革的大背景。
目的很明确:为了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学籍管理和招生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浙江省对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办法》里的新变化,可以总结为“三学”阶段的学籍要求:升学、转学和退学。
细细解读其中规定的变化,可见浙江对于新的形势做出的适时调整和完善。而这一切,都是出于对民众需求的深层思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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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升学”学籍中,新增了“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条款。这也意味着,以后学生不注册学籍原则上不得参加中考。
同时,也明确了“非浙江省初中学籍但为浙江户籍的学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回户籍地参加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保障了浙江户籍省外学籍学生的权益,允许其回浙江参加中考并被录取;同时意味着未回浙江户籍地参加中考的学生,今后不能被浙江省普通高中录取。
在“转学”涉及到学籍管理中,这样规定: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原则上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和实际居住地变动,应予转学;这里不强制要求父母和孩子的户口一定要迁移到转入地,强调的是工作和实际居住地的变化。
但对于“摇号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安排转入学生”,以防止热门民办学校借转学“掐尖”挖生源。
针对普通高中阶段转学要从严控制,主要是为了防止借转学之名行违规招生之实等行为。高中生则不一定要跟随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变化而转学。对于确有需要转学的,除中考成绩达到转入学校录取线外还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另外,鼓励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互转,以推进普职融通,也为后续出台普职融通的政策提供学籍管理上的依据。
此外,新增了“在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的规定。
在“退学”涉及到的学籍规范中规定,对于年龄不足18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不予办理退学手续。而对于年满18周岁,即使仍未完成义务教育,但不宜在校继续学习者,可以办理退学手续。而对于普通高中学生,学校可予以退学。
熟读这些新规定,就会明白,这是在对目前现状调查基础上出笼的具有明显引导作用、针对性很强的新规定。既有查漏补缺的功能,更有适应新形势的考虑。
03
任何一项教育改革都会牵涉到千家万户的选择,因此其重要性和普遍意义怎么拔高都不为过,因为它涉及的民众情绪最为广泛。中国由来已久的家庭对于教育的高度重视正是这类改革小心翼翼的缘故。
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跨省跨地区违规招生等行为时常有之。而数年前因各类学籍不规范或者利用学籍管理的不完善钻空就学的现象,曾经引发广泛社会的议论。比如,“中考移民”、“高考移民”现象的屡禁不止,伤害的是教育的公平性。
事实也确实如此:一个学籍的变化,有时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求学轨迹,甚至一生的命运。会在许多家庭掀起惊天骇浪。
这些因为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而导致的学籍管理不得不面临的无奈,至今仍时有发生。如果户籍、学籍二者被客观原因隔离,就可能导致问题同时存在,纠缠起来,会让管理变得愈加复杂。
而义务教育是我们国家庄严的承诺,不能因为户籍或者学籍的问题而错过接受教育的正常时间、剥夺受教育者的权利。这就使得学籍的重要性、公平性甚至超越户籍,成为长期搁在人们心头的重负。
务实的改革就是要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旧矛盾,引流社会运转通畅,引导民众情绪正常。
而社会总会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矛盾,因此所有的改革也不会一蹴而就,而是必须随时面对。以学籍为例的改革措施也就要随时接受时间和动态社会的考验,以合理、服众、清明的方式呈现出来,等待新的形势触及的变动。
这才是务实、客观的改革根基。它唯一的指向就是推动社会向前,其合理性随时接受时代的检验。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鹰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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