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齐齐哈尔市第34中学体育馆屋顶发生坍塌事故发布最新消息:现场搜救工作结束,此次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
这是事故发生以来最为清晰的一次信息发布,之前都有些含糊其辞。
凡是事故发生后,都不外乎调查原因、安抚伤亡者家属、处理责任人。
其实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更好地做好预警,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央视视频截图
01
据媒体报道,经现场初步调查,与体育馆毗邻的教学综合楼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违规将珍珠岩堆置体育馆屋顶。受降雨影响,珍珠岩浸水增重,导致屋顶荷载增大引发坍塌。目前,教学综合楼施工单位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原因搞清楚了。只是,为什么这么明显可能导致顶部坍塌的事没有任何预防?或者说,工程本身就潜在风险?是诸多原因共同酿就的悲剧?
34中教学综合楼的一处施工牌显示,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黑龙江嘉美建设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嘉美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
在近3年时间里,嘉美公司中标了包括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齐齐哈尔市检察院、34中在内的17个建设项目。17个项目中,有10个为“政府采购”,7个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的项目的采购方有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齐齐哈尔市检察院、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齐齐哈尔大学、泰来县教育局等。
一个如此受到政府青睐、欣赏的公司居然又是如此不靠谱?这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02
回到事故本身。
7月23日事故发生以后,信息播报很让人着急。开始只说救出了8人,不说也大概不知道里面可能有多少人。
最新消息是,24日晚,齐齐哈尔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7月23日下午,该校女排2名教练和17名队员在体育馆内集训。14时56分,齐齐哈尔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体育馆屋顶坍塌报警,接警后救援队伍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已有4名队员自行脱险,其余15人被困。
结局是:11人不幸遇难。
对于事故,我们时常以“天灾”“人祸”做部分责任定性。前者时常因无奈而酌情处理,后者则除了警醒还有必要追根问底,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而齐齐哈尔发生的这起让11个生命溘然长逝的,显然与“天灾”没啥关系,是比较典型的“人祸”。
据媒体了解,就在今年3月,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还曾组成检查组深入16个县(市)区及直属学校、民办高中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检查事项涵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校园安防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预防学生欺凌、预防学生溺水、疫情防控等7个重点领域。
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建立安全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全面实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前后对比情况如实上报,进行报备销号。
那么本次事故中的三十四中坍塌体育馆是否在安全督查范围内?还是这所中学根本把警示当做了耳旁风?
这些,都是事故最终发生不可一带而过的细枝末节。
03
事故原因不再遮掩地公布出来:与体育馆毗邻的教学综合楼施工单位违规将珍珠岩堆置体育馆屋顶。受降雨影响,珍珠岩浸水增重,导致屋顶荷载增大引发坍塌。
这是初步结论。是否还有其他的原因需要等待进一步调查。
无论如何,算是找到了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也越来越清楚,无疑,体育馆本身的施工方同样负有责任。纵然算不上是“豆腐渣”工程,也坚固不到哪里去。
灾难永远是警示,而警示最终能不能真的成为警示,却有着诸多的“拦路虎”,否则也就不会有这么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人祸”事件了。
事实上,即使是比较明显的所谓“天灾”里,也往往有着人祸的因素在推波助澜,从而使得灾难的深度更深,广度更广。这才是让人痛心而愤恨的。
更有一些事故,事故涉及者会尽力把人为的因素甩锅给天灾,试图减轻良心上的谴责,还有逃避法律上的处罚。如此下去,灾难何以逐步减少?
总结教训是必须的。而这个总结能不能真正落实到更广泛的范围内,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真正把警示重视起来,则要看教训接受者的态度了。
从事故开始的信息播报,到调查责任方过程中明显透露出来的不以为然,让人们有理由质疑:这11条鲜活生命的消失能不能产生应有的震撼?能不能让涉及事故发生的各方彻底警醒,把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故预防和消灭在萌芽之中?从而避免再发生重蹈覆辙的类似事故?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鹰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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