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建设厅传来的消息称,上半年浙江省已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1.9万套(间)。这其中,新建类项目约14.6万套(间),转化和改建类约17.3万套(间)。
无疑,浙江省要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方面加大力度,要逐步让它成为商业化住房的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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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有三个渠道,即新建、改建和转化。从国家层面来看,也是鼓励支持地方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存量房改建和市场房源转化。
在浙江,杭州的筹建量最多,约为6.2万套(间),宁波和金华建设筹集数量均超过5万套(间),温州、嘉兴超4万套(间)。值得关注的是,宁波、温州、金华和舟山4地的筹建数量已超过年度计划。
这对于多年来“孤独”涌流向前的商品化住房市场来说,不啻一次有影响的震动,而对于刚刚参加工作连首付款都不好凑齐的一部分家庭来说,也是一个值得期盼的福音。
去年6月,国务院就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浙江省聚焦“住有所居”,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作为打造“浙里安居”金名片的关键一环,旨在逐步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在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加大对其的支持力度。
浙江的政策是,用好土地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单列、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其2022年目标是,全省计划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3768亩。
更长远的目标是,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这意味着未来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还将持续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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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阶梯式住房解决住房具体落实有多个通道。
2021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涉及11个设区市市区和26个县(市),共37个城市。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重点发展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
到2025年,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形成“浙里安居”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到2035年,住房的居住属性更加凸显,住房供需实现动态平衡,住房保障体系成熟定型,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现代化。
保障性租赁住房谁有“资格”居住?它主要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
这样一个逻辑贯穿之后浙江住房市场的整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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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的城市,特别是大型、特大型城市里,住房牵连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一套房首付就掏空“六个钱包”的黑色幽默里,折射出来的是不少家庭的无奈和无力。
自从住房改革的几十年里,中国的住房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不仅赶上了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与人均住房面积排在世界前列的国家相差无几。自豪的背面,是永不停步的住房价格越来越成为普通民众的沉重负担。
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当拥有一套住房成为一个年轻的工作者不得不列入的理想时,多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就必须成为政府殚精竭虑的问题了。
哪些方式比较合理?阶梯式方式最为科学,也符合人的生命阶段逻辑。
在没有经济能力的时候可以先选择居住在政府建设的租赁住房里,等收入提高有能力的时候,再去市场购买自己心仪的住房。这是一个可以逐步达到的目标。
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共用产权住房政策,都是符合现实的住房解决路径。这对于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都是直面现实、更符合民意的科学决策。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鹰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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