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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评社 | 修正“网红”背后的恶俗逻辑
中国网 · 陈鹰 | 发布时间2022-01-06 12:08:21    

   为了能够“网红”,许多人正在互联网快捷传播的支持下,将无所不用其极的“恶俗”尽情挥洒。

  1月5日,安徽泗县一网红拿着一女子照片戴孝帽进行网络直播带货,并自称该女子是其母亲,此事迅速引发网友关注。

  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该男子的行为属于低俗直播,将对其进行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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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一起接一起的偷税漏税“网红”被查处并“轻松”缴纳连罚带补的高额税务之类的事件发生后,人们才知道网红的收入如此之高。由此进一步引导和掀起全民“网红”的高潮。

  所谓“网红”,就是通过各种社交媒体,采取夺人眼球的方式吸引大众注意的一种新兴职业。信息的碎片化、传播媒体的急剧增加、资本利益的运作,使这种职业以一种病毒的方式进入大众视野。在网红曝光度增加的同时,它对个体、社会也带来了值得注意的的影响。

  和任何一种社会现象萌芽、起步遵从的逻辑一样,“网红”也是利弊并行。社会的责任自然应该是“趋利避害”。

  一方面,“网红”通过传递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粉丝”,成为不可忽视的文化现象。另一方面部分“网红”传播不健康内容,对受众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受到法律制裁,负面评价多、行业形象差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质文化的传播和正常的社会道德观。

  02

  “网红”现象突兀而起,有着明显的时代特点。

  在一个产品、尤其是低技术含量产品过剩的年代,销售变得日渐艰难,生产这些低端产品的企业利润几乎被同一水准上的恶性竞争削平,微薄的利润不足以支撑更多的销售环节成本,只好寻求能够减少销售成本的互联网通道。

  而互联网传播的无空间销售渠道和集聚人数的能力,使得网红带货成了一个企业认可并追随的销售通道,而不少网红也的确不负众望,借助互联网通道,大量销售出去或好或差的商品。

  这是“网红”成为特定条件下的一种社会现象的大背景。

  重要的人们不是羡慕“网红”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是其背后的高额收入。在一个精神价值落寞的社会里,经济几乎成为人们彼此需要的唯一支撑,也是人们价值判断的超过其应有魅力的重要标准。

  这种条件下管束不严,就会导致恶俗流行。不论手段,只管结果,这曾被崇尚很久的企业管理理念,在社会其他领域的价值体系中流行开来。

  这便是“网红”时髦的主要根基,也是“网红”被大众崇拜的重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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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红”的兴起,都伴随着受众的娱乐性和快餐性消费习惯。

  而新技术下兴起的直播平台、短视频应用等都给了个人的个性展示极大的空间,网红群体在这一环境下更易获得舆论聚焦和粉丝聚集。网红较强的自我表现能力和鲜明的个性特点,使得大众“潮流”般追随的同时,会有人用违背道德观念、违规违法的手段来挑战社会的管理底线。

  很显然,这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偏航的外露。那么,如何扭转才能回到正常的轨道?

  和所有的试图脱离社会管制的行为一样,制度、法律,甚至道德引导都应当出手纠偏。尤其是前两者,绝不可或缺。制度、法律管理下的社会,秩序会有一个可以预期的样子。比如对于贫富差距大、分配不均的治理,对于社会资源占有量高的企业要求的奉献力度,等等,都是公平社会给予所有民众的一个交待。

  因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督,重点打击“三俗”等违规内容,保持对网络乱象的高压态势,培养引导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鼓励“网红”引导“粉丝”正确的价值观,推动社会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今天曝光的这个,貌似事件不大,貌似非常偶然,其实折射出来的是一个开始快速抬头的社会恶俗现象,不能不引起社会管理者的重视。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鹰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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