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缓刑1年6个月,浙大做出的处分决定是,留校察看一年。网友顿时“炸开了锅”,很多表示“气炸了肺”。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哈工大2名学生考试作弊,直接开除学籍。有网友叫好,也有网友表示,希望学校能给学生一个机会。但是浙大这位,校方决定给机会,网友坚决不让给。理由是,努某某强奸罪,已成定案,学习成绩倒挂,没有悔过之意,是典型的学渣兼人渣。这个观点,我表示强烈赞同!
浙大留校察看的处分决定,依据的是“浙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条: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表面上看,浙大在处理上,有依有据,站得住脚。但是校园校规里站得住脚,到社会价值观的认知层面,这个处理方式,没有立足之地。
在可以留校察看、可以开除学籍的选项中,浙大手很软,选择的是留校察看。而校方提出的几条酌情处理理由,几乎一条都站不住脚。努某某撩妹成性,开台出手大几千,犯事之后快乐游玩,可见一不是初犯,二不是贫穷,三不思悔过。这种人留校察看,我们不为他本人担心,但是为他身边的小学妹、为浙大名校的校风校纪,深表担忧。
育人要包容,包容有底线。浙大的校规校纪,没有守住法治的线,反而托住了强奸犯罪者的底,这样的校规校纪没有刚性,很像钢琴。所谓酌情,其实是乱弹琴。这种毁人三观的校规校纪,必须改。这种害人不浅的学渣兼人渣,不该留,也不能留。
来源:中国网浪潮新闻 北京时间 | 撰稿:首席评论员刘雪松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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