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最新原创 专题 新经济 曝光台 中国访谈 中国三分钟 冲浪特殊资产 潮评社 温州 绍兴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庐 文娱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页 > 潮评社 > 最新评论 新闻详情
潮评社 | “45度让路法”彰显“生命至上”
中国网 · 林鲁伊 郑晨 杨伟芬 | 发布时间2020-04-30 12:38:55    

   前几日,杭州街头交通高峰时段,因为消防车出险救火,众多私家车上演了经典的“45度让路法”。无独有偶,在1月9日、4月12日,同样是杭州,同样的一幕同样发生——生命之路、紧急之路洞开,令火中、疾病中的人得以最大限度的安全。

  “45度让路法”,就是为使肩负生命安全的救护车、消防车在拥挤的车流中顺畅,所有前方的车辆或左或右呈45度转向让出中间一条路面,使救护车、消防车顺利快速地通行,从而挽救生命,被社会舆论视为“教科书式”的科学操作。权威统计,2019年,中国的汽车保有量近3亿,相对于14亿人口数量,这个比例不算低,也使我们的道路已经不堪重负,况且每年因为意外事故导致需要消防车、救护车帮助的人也不在少数,在此情况下,“45度让路法”就显得尤为急迫。因为它让“生命至上”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体现了社会共同的生命观、价值观。
  我们的确应该大力提倡这种“教科书式”的操作,但现实中却有许多的不尽人意,除了交通干道上仍然有许多不“让步”的车辆外,居民小区内消防和紧急通道往往被缺乏公德意识的私家车堵塞。同样也是在杭州的4月,杭州某小区一大妈突发疾病,其子拨打120求救,可是救护车进入小区之后,被一辆停在消防通道的私家车拦住,差点酿成大祸。生命通道岂容儿戏,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说他们品德“恶毒”倒也稍过,但起码“侥幸意识”占据了上风,除了教育宣传力度要加大外,更应该从法律层面予以惩戒,令其意识到此行为是违法的并接受严肃处理。
  全社会提倡“45度让路法”,可以使目前“小众”的司机善良行为放大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与共识,但也需要从法律角度匡衡,在避让的车辆出现闯红灯、被迫变道、压实线等情况时,交警部门要及时宽容与赦免,以避免“做好事没好报”之尴尬,让法律的“短板”迎合善良的“长板”,把一个道德的问题升华为法律的制度,同时,是否还可以考虑,将来在驾考中专门设置一项“45度让路法”科目,把驾驶人所具备的“人文关爱”道德感使之法律化、制度化,就如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一般。

来源:中国网    | 撰稿:林鲁伊 郑晨 杨伟芬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来源:中国网    | 撰稿:林鲁伊 郑晨 杨伟芬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