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婚龄“暂时不改”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对法定婚龄不做修改,维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

很有意思的是,法定婚龄暂时不改,最释然的是年轻人。专家提出降低法定婚龄的“强烈建议”时,将“人口结构”“鼓励生育”等诉求,裹持在“国际普适标准”等等的理由中,虽然动机“忧国忧民”,目的“利国利民”,但在年轻人眼里,却是不言而喻的满满“功利”。
专家以为是“福利”,年轻人心里是“负担”。按照专家的设想,中国的法定婚龄,应该向大多数国家的法定设置“看齐”,设定在男20岁、女18岁。而这个年龄,在年轻人心里,是把自己当孩子来看的。这不是中国的年轻人不愿长大,不是与谁做抵触,更不是不愿为国家的“人口红利”做“贡献”,而是中国的家庭、社会、教育、就业等全方位的结构,让年轻人挑不起早婚早育的沉重担子。是过不了将生活的担子扔给父母、影响三代人生活品质的这一关。这不是逃避,反而是一种清醒的认知,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任的正确态度。
听专家的,还是听大多数年轻人的。这是个问题。如今这个问题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暂时不改。这个最终的结果,不是对年轻人诉求的让步与妥协,而是对真正意义上“利国利民”的审慎考量。
中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未必是放眼全世界属于“最佳”的,但对中国的国情来说,却是适合的。法定婚龄虽然“起步”不低,但与年轻人的意愿总体吻合,而且允许民族自治区域变通适用。
现实中国社会,结婚率连年下降。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国结婚率从9.9%,逐年下降到2018年的7.2%,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结婚率越低。这表明,婚龄不是结婚意愿的关键,关键是如何解决社会发展进步与保障的“结构性”问题。既包括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的,也包括生活条件、环境条件的。如果关键核心的结构性问题不解决,单一地解决人口结构问题,容易因为“单兵突破”,损及其余。
结婚年龄的法律设定,只有在既考虑自然属性、又充分考虑社会属性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更加接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精准权衡点。婚龄关乎繁衍后代的节奏,关乎人口结构,但直奔“繁衍”的婚龄设置,只会是以年轻人家庭的现实代价,换取这项建议者想要的“人口结构”。这种建议,无论出发点多好,也因为政策的功利性太强,有着“杀鸡取卵”的严重副作用。
让中国的年轻人把最好的时光用于奋斗,而不是用于一厢情愿的人口结构调整,这是法律制定的正确导向。立法有诉求,但应该建立在全社会的最大化约数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不顾社会现实的功利诉求上。中国的人口结构调整,需要政策的激励,但更多的激励应该放在减轻年轻人社会家庭的负担上,放在更多地解决结婚生育的后顾之忧上。而不是在法定婚龄的“下线”上,动些简单的脑筋。否则人口的结构矛盾冲突缓解了,新的、可以预见的其他社会矛盾接踵出现。这一点,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民法典时,把了个令广大年轻人放下心来的好关。
暂不修改,不是以后铁定不改。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尊重民意的最大公约数,到时候该改则改,水到渠成,这样的法律设置,才是妥妥的利国利民。
来源:中国网 | 撰稿:刘雪松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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