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如潮,我们来聊聊这一条。5月18日,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一审宣判,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吴秀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法院审理认为,吴秀芳作为受雇照看幼儿的专职保姆,对幼儿生命健康安全负有看护责任,因为疏忽大意将幼儿单独留在电梯内,以致于发生了幼儿单独走出电梯并爬窗坠楼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应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不过,综合考虑本案存在窗台高度偏低、没有防坠装置等客观因素,以及吴秀芳在发现被害人没有出电梯后试图补救、参与寻找等具体情况,可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并且吴秀芳在公安机关上门排查时主动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被害人家属难以接受,他们表示自己一定会抗诉,一定会往下走。
在看护小孩或者老人的时候,一次疏忽,一下走神,可能就会发生难以预料、难以承担的意外,甚至要为此付出莫大的代价,因此必须要做好家政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家政行业的入门门槛和市场监管。这场悲剧之下,被害人家属的痛哭声就是整个家政行业被敲响的警钟声。
来源:中国网 | 撰稿:张逸彬 | 责编:吴雨霏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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