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先建后补” 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龙泉市大力推进农田水利改革)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简称“小农水”)包括小塘坝、小水渠、小泵站、小水池等,这些设施尽管规模不大,却是灌溉水进入农田的“最后一公里”。作为农业大省和水利大省的浙江,通过推行“先建后补”的奖补政策,把小农水建设权力下放到基层,激发了群众建设积极性,在挖掘财政资金潜力的同时让农民尝到了水利惠民的甜头。近年来,龙泉市积极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机制,通过深化改革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为有效推进小农水项目建设提供了示范借鉴。
农田水利遭遇“最后一公里”窘境
“过去,我们这里就是一条简易沟渠,因为渗漏严重,这水接过来也所剩无几,天一旱,田就没法耕种。”日前,龙泉市兰巨乡石玄湖村正在翻耕粮田的村民徐先忠说,现在村里破损的沟渠得到了改造,农作物灌溉有渠道引水,天下大雨有排洪沟排水,旱涝都能保收了。”
徐先忠说,别看眼前的一切井井有条,在去年的这个时候,他们一家人还在为缺水而发愁。“原来全靠天上下点雨,挖的池子接水存起,或者就是靠井水,在几百米远,靠人一担一担把水挑过来,那样太费力了,效果也不是很好,水少了这里的土质根本就浇不透。”
俗话说,有收无收在于水,收多收少在于肥。由于沟渠堵塞、山塘淤积、泵站老化等原因,基础薄弱的小农水设施出现了“大动脉畅通,毛细血管堵塞”现象,一旦遇到干旱,就很容易出现“有水灌不到田里”“守着水库喊渴”等现象。一年前,缺水问题在春耕时期困扰着许多像徐先忠这样的村民。
龙泉是一座山城,很多村落散落在边远地区,这为统一化建设、管理、监督“小农水”工程平添了几分难度。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山区,单建材运输就极其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项目的财政支出又有限,因此承包给企业工程队往往导致水利工程实际质量大打折扣,村民们也意见颇多。为了化解这一问题,去年以来,当地大面积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先建后补”政策,徐先忠成为了第一批受益者。眼下正值春耕春种时期,田间地头那一批批新建成的小农水项目,成为当地村民耕种的好帮手。
兰巨乡石玄湖村仅仅是龙泉市受益小农水建设的一个缩影。2010年,龙泉市被列入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2013年又入选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和2015年七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县。乘此东风,龙泉市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实施山塘综合整治、高效节水灌溉、渠系改造、渠首堰坝等农田水利建设,由此开启了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创新之路。
“先建后补”盘活农村物力人力
通过一番调查和研究,龙泉市另辟蹊径,重新进行资源的整合和调配,以村干部带头领队,发挥村集体自治的功能,充分激发当地村民的参与积极性,将施工难度低的项目交由村集体负责实施,由其自主建设、监督和验收。通过农民自主建设,有效解决建设与管理主体缺失、进度和质量、助农与增收等问题。这不单单缓解了个别村落的建设矛盾,同时还大大降低了建设成本,确保了工程的质量,为有效推进小农水项目建设提供了示范借鉴。
随后,为从制度上加以规范推进,龙泉市出台了《龙泉市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过探索实践,率先提出“先建后补”建设管理模式用于渠系改造工程,同时辅以“竞争立项、先建后补、定额补贴、上限封顶、下不保底、统一标准、注重形象、限时完成”等机制,共同助力农田水利建设。
先建后补,农民自主建设,种种创新措施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激发了主人翁的负责精神,使得龙泉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成效颇丰、效果显著。八都灌区70公里灌区渠系改造工程,仅用2个月便全面完工,大大缩短了建设工期,村民们一致叫好。"进度快、质量有保证、外观形象好、后续管理也好,农民们积极性都很高。"龙泉市水利总站站长胡斌介绍,尽管推行"先建后补"的时间不长,但这种模式呈现的效果却非常明显。
在项目区内,不少村干部谈到一种耐人寻味的现象:以前村民们对于农田水利设施缺乏管护热情,如今在连片的良田周围,新建的水渠、堰坝、库糖设施与农民的高效种养业有机对接,他们对这些设施的管护责任心也明显增强。“最重要的是农民角色的转变”,在龙泉市水利局局长付建伟看来,小农水“先建后补”项目使他们真正成为开发项目的主体,农民参与的程度越高,水利惠民的“酵母”作用也越充分。
“建管并重”发挥资金最大潜力
去年,龙泉市水利局共投入资金2760万元,实施各类项目5个,共涉及8个乡镇(街道)76个行政村,受益人口5.49万人,受益灌溉面积1.89万亩。今年,龙泉市计划投资2758.2万元,完成山塘整治2座,灌溉渠道40公里,新(修)建堰坝12座,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先建后补”的新机制,不但有效解决了小农水工程小农水工程进度慢、监管粗、政策处理难等老大难问题。也积极调动了群众和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让农民尝到了水利惠民的甜头。
小农水工程“三分建、七分管”,对于建后管护,龙泉市同样舍得投入,以确保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自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根据维修养护项目计划、验收结果,龙泉市水利局会同财政局发文下达了项目补助资金,并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大大的解决了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不明、管理责任不实和管护资金缺乏的现状。
为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建后管理、维护、运行无缝对接,龙泉市在项目立项之初便做到“管护主体不落实,不安排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的行政村或农村专业合作社需同时具备成立村级用水协会合作组织或经村民(社民)代表表决形成的农田水利工程维护养护管理办法决议,村(合作社)必须组建维修养护队伍或落实维修养护人员两个条件,方可申报项目。
在工程完工验收环节,项目业主龙泉市水利总站与相关乡镇(街道)、项目实施村或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与安全承诺书,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业主组织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及《浙江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完工验收。质量未达标的工程,责令限期整改,如不能通过完工验收,则取消其“先建后补”项目村资格,不予以资金补助。
八都镇镇长杨华峰说道:“小农水建设真正动员起了整个乡镇的人,办了实事、办了好事的村干部们一个个干劲十足,腰板更挺,威望更大,村民们也真正得到好处,纷纷积极响应,打报告申请项目建设的人越来越多了。”
龙泉通过“自主建设”这个利益联结点让权责得到统一,凝聚起众人的力量,调动起大家的参与积极性,让群众真正成为小农水工程的所有者、建设者、受益者、管理者,真正为群众送去了“致富水”。而其与当地产业广泛、密切的融合,以及对建成后管理维护的注重,则让这“致富水”绵延不绝、长流人间。
(本文刊载于处州日报 2017年5月3日大花园•水利版)
推荐理由
近年来,龙泉市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实施山塘综合整治、高效节水灌溉、渠系改造、渠首堰坝等农田水利建设,开启了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创新之路。此文以详实的采访与数据,记述了龙泉在小农水项目建设上的创新之举,从群众的角度展示农民如何真正成为小农水工程的所有者、建设者、受益者和管理者。
来源: 处州晚报 | 作者:蔡麒麟 | 责编:杨云寒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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